2004年11月26日,星期五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无理阻工程 结果进警局
黄所

  11月19日下午,东阳画水镇溪南江村岩下的蒋某、陈某、马某、杜某等4人,因无理阻挠岩下水电站正常施工,被该市公安机关分别处以13天和10天的治安拘留。
  岩下水电站是经东阳市政府论证同意,由东阳市计划发展局立项的市重点水利建设工程。在用电紧缺的形势下,加快该工程的建设速度显得尤为重要。
  该工程自今年开工以来,一直进展顺利,但从5月开始,有人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施工现场无理取闹,该工程被迫停工。画水镇政府和黄田畈派出所曾多次上门做工作,并找有关人员谈话,进行法制教育,但个别人员仍然我行我素。
  为保证岩下水电站正常施工,黄田畈派出所采取上述果断措施。(黄所)